转发关于成立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能训练协作组的通知

发布者:kyc发布时间:2021-04-16浏览次数:474

关于成立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能训练协作组的通知 

鲁职赛执办字[2021]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部门:

根据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技能训练协作组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职赛执办字[2021]1号)精神,现就成立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非对应赛项技能训练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组成立原则

1.根据各院校的申报情况,综合考虑申报院校近三年相关赛项比赛成绩及承办比赛、赛项相关专业建设、学校综合实力等情况,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了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组建协作组。

时间、场地、设备等限制,不再接受学校补充报名,未按时申报的学校不再安排选拔。

2.各协作组均为团体项目每校1队、个人项目每校1人参加集训和选拔。

二、协作组工作流程

报名参加国赛前,各协作组工作流程如下:

1.确定协作组选拔方案。由牵头学校会同成员学校共同商议制定选拔方案;选拔方案须由协作组所有学校共同签字确认,并将选拔方案签字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经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实施。

2.根据各赛项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或集中训练。

3.各协作组须严格按照2021年国赛赛项规程组织选拔(只排序,不设奖,不能出现并列名次),获得第一名的学校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协作组工作要求

各协作组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按照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规程和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要求,切实做好备赛工作。

(一)牵头学校工作要求

各赛项牵头学校负责组织协作组成员学校进行本赛项选拔方案的研讨、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聘请国赛知名专家参与指导集训选拔,积极联系满足比赛要求的合作企业,提供设备、耗材和技术支持。

(二)成员学校工作要求

积极主动联系牵头学校并配合相关训练和选拔工作,协作组各单位应及时关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站信息,认真研究赛项规程,提高训练水平。各赛项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之间,要做到赛教融合,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形成比学习、比技能的良好竞赛氛围,通过技能大赛带动专业教师的成长,促进本专业教育教学的发展。

四、集训选拔

选拔赛由牵头学校负责组织,比赛时间、地点、专家命题、裁判人员、技术支持等,均须由所有成员学校共同商量确定,并签字确认;所有签字的文本稿留牵头学校备查。

选拔赛应按照“节俭办赛、绿色办赛”的要求,简化工作手续,比赛现场只核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不收取纸质材料、不制作“参赛证、领队证”等;尽量开放赛场、安排直播、进行优秀作品点评、接受各界观摩。同一学校牵头的赛项建议安排同一时间选拔,请于4月20日前将国赛选拔赛信息表(见附件2)发指定邮箱。各赛项最终选拔工作须在5月9日之前完成,选拔赛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须经裁判长和裁判员签字,公示无异议后,由牵头院校将成绩表(excel电子版),命名为“2021年x职组x赛项选拔成绩”发送至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邮箱,纸质版留牵头学校留存备查。

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不统一安排监督仲裁人员,确需委派监督仲裁人员的赛项,请牵头院校将“监督仲裁申请函”(写明赛项名称、选拔时间、学校联系人、电话等)和“国赛选拔赛信息表”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531-55638132、55630283,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邮箱:sdszyjnds@126.com。

五、其它

牵头学校接通知后应尽快联系所有成员学校,设立协作组QQ群号发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邮箱,统一在省大赛网公布。有意向参加观摩交流的学校,可直接与牵头学校联系。

协作组的集训和选拔经费,原则上由各成员学校共同分担。牵头学校可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募集经费。

各市教育(教体)局大赛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中职组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并加强管理,及时调度,提供优良的训练条件。

  

附件:1.2021年国赛技能训练协作组学校一览表

2.2021年国赛选拔赛信息表

3.2021年国赛选拔赛成绩单(模板)




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代章)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注:威海职业学院入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