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资产公司:
现对我院教师2021年1-6月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成果按照威职院办字〔2020〕18号关于印发《威海职业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及计分办法》的通知进行。
横向项目到账资金,没有登记的,请抓紧增预算登记。
所有科研成果,请及时登陆科研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创新创业办公室审核时间6月30日。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1-6-21
附件
科研成果统计说明
1、统计依据:《威海职业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及计分办法》(威职院办字〔2020〕18号)。
2、统计科研成果时间范围:我院教职工2021年1-6月取得的科研成果。
3、成果录入方式:由教职工个人登录科研系统录入,各学院管理员审核。
4、纸质材料要求:汇总表一份(科研系统导出后盖章),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成果奖复印获奖证书;论文要求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著作原件1本;专利(软件)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结题材料2套,如没提交需要补齐)。各部门收齐后,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好。复印件首页请注明部门完成人。审核完毕后,原件返回,复印件留存。
5、电子材料要求:省市纵向结题项目的立项文件结题证书、获奖证书、专利电子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封底、被SCI、EI收录的论文及检索证明,以上材料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上传科研系统。要求清晰,不变形。
6、被SCI、EI收录的科研成果,须提交检索报告;中文核心期刊的确认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为准。
7、成果录入时一定要填写贡献度,多人合作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录入,个人得分将按贡献度进行比例分配。贡献度一般为5% 10%等5的倍数,便于分值统计。多人合作成果同时提交《合作成果分值分配表》,以贡献度为准。
8、论文用稿通知、著作出版协议等过程材料不能作为成果统计的材料依据。
9、各部门请认真审核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双创办审核时间6月30日。联系电话: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