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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151

为激发集团发展活力,根据《威海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先进个人、校企合作优秀合作项目、职业教育贡献奖评比奖励办法》,威海职业教育集团决定联合表彰在发展职业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此次拟评选威海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单位10个、先进工作者10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名额分配体现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职业院校和教师(含校长)的比例均不低于75%。已被评为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一)威海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单位评选范围

1.职业院校含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2.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含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管理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

(二)威海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

1.在职业院校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等人员,含学校教师和从事行政、科研、科技推广、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在职业教育的决策、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作者,含各级党政、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威海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方针不动摇,在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有较高声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充分发挥党政部门的领导决策作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确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在制订政策、统筹规划、联合办学、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及促进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2.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改革,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教学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结合、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效益显著。

3.具有创新精神,在职教教学科研、先进经验推广以及职业指导与咨询、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在转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完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威海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创新,艰苦创业,模范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职业教育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重视职业教育事业,在职业教育的指导、管理、研究、改革工作中,在办学体制改革、办学模式创新、促进毕业生就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

2.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校企结合、职业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二)要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逐级审核、公正推荐方式进行。评选名额不得突破。推荐领导干部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将意见一起上报。各地要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考察并负责公示情况(对推荐的人选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的检查与上报。评选中要重政策、重贡献,优中选优,评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三)要保证评选的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组织评选,注意发现新的先进典型,要向第一线的教师和学校倾斜。

四、评选程序

1.参评单位由集团各院校分别推荐,由集团秘书处收集后,对各被推荐单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评选条件及被推荐单位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限额推荐报送。

2.召开评选会议,在听取对被推荐单位工作实绩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秘书处审定的建议名单。

3.理事会在听取秘书处汇报的情况下,结合评比限额,研究确定集团“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6.威海职业教育联盟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先进个人、校企合作优秀项目、职业教育贡献奖评比奖励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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