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网络辟谣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61

关于征集优秀网络辟谣作品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资产公司:

近日,山东省委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网络辟谣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决定面向我院开展征集优秀网络辟谣作品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由学院党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

活动自2021924日开始,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924-108日,各部门发动师生创作作品报送宣传部;

第二阶段: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0日,宣传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报送;

第三阶段:20211011-11月上旬,为作品评审阶段;

第四阶段:202111月中旬,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优秀作品宣传展示。

(二)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

(三)征集方式。

2021年10月8日前,请以部门为单位将作品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zxcb908@126.com。邮件请以“网络辟谣作品+部门+联系人姓名”命名,作品请以“部门+教师/学生+作品名称+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四)作品要求。

1.内容主题。紧扣“扫除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活动主题,内容鲜活生动,作品坚持正确导向、健康向上、科学严谨、来源规范、依法合规,可涉及社会民生、经济、文化、科普等各方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

2.作品形式。鼓励作品形态、表现形式手段等创新,文章(新闻、评论等)、平面(图片、书画、漫画、H5)、音视频(歌曲、微电影、直播、视频短片、动画短片、音乐MV、公益广告等)等不同体裁类型的作品均可参与。

3.格式要求。图片、书画、漫画类作品格式为JPG,每张不超过10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H5页面包含场景需5页以上。音视频长度控制在3分钟之内,采用MP4视频格式,横竖屏皆可。视频画面尺寸16:9,分辨率1920×1080。声音和画面同步、清晰,对白、旁白和解说等需加配中文字幕。

4.所有投稿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涉及版权问题。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或音乐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或取得作品著作权人授权使用。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5.作品报送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将该作品无偿应用于平面媒体、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平台公益宣传。获奖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国家有关征集展示活动。

三、奖项设置

省委网信办确定,按照文章类、平面类、音视频类分别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发放奖金并颁发证书。设置优秀作品奖若干,颁发证书。

文章类奖金: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平面类奖金: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音视频类奖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钰,电话:8072(5710163)

 

附件:作品汇总表                 

            宣传部(马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