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4-10-30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要求,现将威海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的科学化,我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管理的透明度,推进了和谐校园建设。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学院网站、政务微博、校报、校园广播电视、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便于学院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其他主体知晓的方式公开学院信息,并在固定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学院信息。

二是经常通过新闻媒体,将学院办学的重大举措和新进展、新经验及时地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

三是定期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议,通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信息。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推行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访基层、查校情,畅通校园师生诉求表达渠道,解决师生关心的问题。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威职院办字〔201343号),根据上级要求,对信息公开事项开列了详细清单,明确了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使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向社会、学生家长和学生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院发展规划、学院办学阶段成果、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贫困生助学贷款情况、学费减免情况,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情况等。

向教代会和职工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上级党政、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学院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和人事任免,学院财务预算和年度预算使用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与考核结果、学院各类先进的评比办法与评比结果、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的基本方式

学院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电子传播、文字传播、会议传播等基本方式,借助校园网站、校报、文件、会议纪要、招生简章、毕业生信息手册、教育厅网站、高职高专网、政务微博、人才培养数据平台、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等载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的具体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5079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2851, 通过校外网站公开561, 通过校内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公开163, 通过校外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公开122, 通过公示、公告、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公开1382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到了全院师生的拥护,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2014学年,我院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建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提高信息公开发布的效率和时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考核与监督机制。

三是继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在校园网开设信息公开专门网站,按照信息清单及时公布各类信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