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0

经贸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4179

2019级、2020级各班级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威海职业学院经贸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资助额度

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评选条件

     资助项目

评选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年限条件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在同一范围内、按照专业进行排名)

 

1.2020-2021学年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信用评价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5%(含15%不可以四舍五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2020-2021学年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5%但均位于前30%(含30%),且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省政府奖学金表现非常突出条件见附件1

3.2020-2021学年第二课堂不少于30积分,劳动时长均超过70小时。

4.无处分。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101116:00前,各班级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召开专题说明会,利用等多种途径使学生及时了解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政策并动员班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10月11日18:00前2019级、2020级各班将主题班会记录表(附件3,背面需附两张班会照片)交517办公室徐志彬老师处。

符合评选条件且自愿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于10月11日21:00前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交至517办公室徐志彬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70442827@qq.com,命名格式为:2020级连锁经营管理一班省政府奖学金材料。

(二)评审

1.经贸学院成立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柳文杰

副组长:孙述威 张雪

成员:于亚君、张燕燕、丁小华、孙玲、孟英玉、赵珊、尼雅琼、高宁涛张俊霞、马海翠、王悦涵、徐志彬、各班级班主任

2.10月12日,评审工作组召开奖学金评审专题会议,对各班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经评审工作组商定后将初选名单于10月12日进行为期一天的院内公示。

3.公示结束后,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结果按推荐顺序提报本院本学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上报的名单及材料。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研究终审。

(三)公示

省政府奖学金的终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班主任积极宣传动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召开专题说明会使学生及时了解各项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政策。

2.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客观规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研究,组织落实,确保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不得设置超出政策规定以外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申请条件,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3.注重发挥奖学金的资助育人导向。各学院要将奖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诚信、感恩、自强意识。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本次评选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政策进行操作,如有学生举报或检查发现违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威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威职院办字〔2018〕37号)文件执行。 

 

 

                                                                        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