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360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情况说明

      一、统筹外项目发放

根据市人社局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遗属生活补助、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统筹外项目,不再由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发放。

2016年8月起,统筹外项目不再由养老代发,而由各单位进行发放。即退休人员退休工资自8月起,分两部分领取,一部分为养老发放的项目,一般于每月8日前发放。一部分为单位负责发放的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等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学院均会于每12日前发放;如遇调整工资等情况时,则需适当推迟一定时间发放

为进一步服务于我院退休人员,单位发放部分也发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卡中。退休人员如有更改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卡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政工处联系。联系电话:5700699。

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威人社发〔2016〕35号)、《威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6〕46号文件的通知》(威人社发〔2016〕106号)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办法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A.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次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次具体调整系数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系数的通知>的通知》(威人社发〔2016〕36号)文件执行,具体见下表。

 

类别

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层级

调整系数

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厅局级正职、副职(管理人员三、四级)

5.30

县处级正职、副职(管理人员五、六级)

2.91

乡科级正职、副职(管理人员七、八级)

1.67

科员、办事员(管理人员九、十级)

1.00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及相当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一至四级)

4.74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五至七级)

2.81

讲师及相当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八至十级)

1.67

助理(含相当职务)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十一、十二、十三级)

1.00

工勤人员

高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三级及以上)

1.67

中级工及以下、普通工(技术工四级、四级、普通工)

1.00

退休人员职务依据2015年12月31日本人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职务确定。

B.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见下表。

缴费年限

增加额(元/月)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1年-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

107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适当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1)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三)其他说明

1.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待此次退休人员调整结束后另行制定。

2.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由威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将于2016年9月底前将调整补发部分发至个人。

3.因基本养老金调整而需调整的住房补贴部分,将于11月份前将调整补发部分发至个人。

政工处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