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山东省高校“接诉即办”服务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10

关于推广山东省高校“接诉即办”服务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ABC2025-18

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公司:

为深化接诉即办工作理念,健全协调统一、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高校接诉即办工作效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高校接诉即办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省级系统

各部门、二级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生完成“山东省高校接诉即办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将系统作为受理和办理师生诉求的主渠道,实现全省高校接诉即办工作一网受理、一码通办。系统共分16大类,121个问题类别(见附件1),涵盖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系统支持三种登录方式(首次登录需先注册个人账号,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可通过手机或电脑操作:

1.扫码登陆:使用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直接访问登录。

                     



       

 

2.公众号登陆:使用微信搜索关注“山东教育信息化”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接诉即办”即可完成登录。

3.浏览器访问:输入网址https://jsjb.sdei.edu.cn/直接进行登陆即可。

由于系统前期需要职能部门搭建等工作,11月1日进入全面启用,受理各类诉求件。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安全工作负责人10月27日11:00前将已注册系统的班级、学生姓名名单(附件2发送至致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群。 

二、设立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员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校接诉即办工作效能的通知》中“按业务归口组织校内职能部门(校办、学工、教务、后勤等)分级创建部门子账号”的要求,办公室、宣传部、工会、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总务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安保处)、财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创新创业办公室、图书馆、威海开放大学(培训中心)、资产运营公司、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需各选1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本部门接诉即办工作。请以上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于10月27日前将负责老师名单(附件3)通过致信报送至综合治理办公室(安保处)胡靖。

因省系统业务分类与我校管理体制具有一定冲突,无二级学院管理员。为适应我院管理体制,请各二级学院报送一名系统负责人(附件3)。各职能部门接收到系统工单需要二级学院处理的,请通过“退回至学校”功能由综治办转至二级学院办理。

                        

 

 

 综合治理办公室(安保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