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职院办字〔2018〕19号威海职业学院小额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者:牟政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13

 为规范学院5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管理,根据“谁牵头、谁经办、谁负责”的管理职责和采购过程公开、采购结果公示的原则,结合学院小额采购工作实际,依据《威海职业学院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工程类项目

1.零星工程类项目主要包括:限额内(5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基建项目、环境治理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测绘、咨询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等。

2.工作流程:由需求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归口管理部门(总务处、基建处)汇总并提出项目实施方案,3000元以下的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实施,3000元以上的分管院长签批实施。工程项目费用以审计定案值为准,设计、监理费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70%。凭验收报告(单)、发票、申请单、审计定案书、实施方案等办理结算。

二、社会服务类项目

1.社会服务类项目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科研、教研专项外协服务项目;其他各类社会服务(安装、维修、搬迁、制作等)。

2.工作流程: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长签批后,自行联系学院招标的指定供应商,每学期末,各部门将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汇总表及维修凭证(用户联)报总务处审核、汇总,总务处凭发票、采购清单、维修凭证(厂家联)等统一办理结算;科研、教研专项外协服务及其他各类社会服务项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归口管理部门(科研处、教务处、总务处、校产处等)审核、汇总,3000元以下的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实施,3000元以上的分管院长签批实施。凭验收报告(单)、发票、申请单等办理结算。

三、小额物资类项目

1.小额物资类项目主要包括:办公用品类物资;资产类物资。

2.工作流程:办公用品类,各部门将年度需求计划报总务处,总务处汇总全院的物资需求计划并提报校产处列入学院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校产处采购完成后,总务处凭发票、验收单、采购申请单等办理结算;资产类,由校产处统一采购,采购完成后,凭发票、验收单、采购申请单等办理结算。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四、突发性、急需性物资项目

突发性、急需性物资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总务处、校产处、教务处等)审核、汇总,报分管院长签批,根据归口管理部门签批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凭发票、验收单、申请审批单等办理结算。

五、其他事项

1.采购实施部门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采购,定期将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或批次总额达到1万元)在学院内网公示,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的,由学院纪检监察室查办,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采取任何手段或方式将采购计划人为分割,达到规避招标或简化审批流程的目的。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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