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缓解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压力,增强困难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威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开展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摸底范围及时间
学校教职工在2022年4月-2023年4月期间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
二、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
将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与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度城市低保每人每月1001元)相比较,划分为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家庭成员的界定及申报程序等,依据《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20〕58号)的规定执行。
三、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材料
(一)新申请对象。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已建档职工。在档(建档超过1年)困难职工因各种原因尚未脱困退档仍需继续救助的,重新填写相关表格,并完善、补充证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残疾证等已经提供过的无需再提供)。
(三)脱困退档职工。对在档的困难职工逐户核对信息,对不再符合建档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填写脱困、注销或退档表格,报告上级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专人负责。各部门工会要把困难职工调查摸底作为开展精准帮扶的重要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精准识别建档;严格落实困难职工工会联系人制度,深入困难职工家庭入户走访,认真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登陆“齐鲁工惠”APP,点击“帮扶救助”模块,登录“惠工益”,对职工家庭地址进行定位,上传职工本人和家庭现场照片并备注职工家庭目前情况。
(二)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各部门工会要确保困难职工档案不虚假、不重复、不交叉、不漏报。
(三)无事实依据的,不列入调查摸底范围。
(四)新申请对象申报要求。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附件2相关表格,佐证材料和相关表格按文件要求的顺序整理于5月10日前送至学校工会(双创9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onghui327@163.com。
联系人:宋飞;联系电话:5710336(8278)。
附件1: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
组织人事处(工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1《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doc附件2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