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实验室 建设项目方案论证的通知

发布者:kyc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343

各二级学院:

为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提升科研平台层次,进一步激发学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1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论证只限校区专业类实验室建设,已经开展建设的教学类,承接生产性实训类的实验室不在本次建设论证范围之内。

二、建设原则

1.突出应用技术的建设地位。以创新研究建设支撑创新型人才培养,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系统性环境,发挥实践育人的基础作用。

2.面向紧缺性实验室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满足迫切性需要,在解决影响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与突出障碍上下功夫。

3.鼓励争取企业投入。深入挖掘对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性作用,加强企业投入,多措并举地实施建设。

学校将根据以上原则,特别是论证的必要性、充分性、可行性、紧急性、积极性陆续开展建设支持。

三、建设方式

1.对于新建实验室,要充分提升论证的成熟性,学校将对建设用途、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支持紧缺急用的专业实验室建设。

2.对于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前实验室现有资源效能,学校将严格控制建设范围与内容的盲目扩大,对确有必要改造升级的实验室进行建设投入。

3.对于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发挥多方合力的协同效应,学校采用提供场地、设备等硬件支持,联合建设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实验室。

四、基本流程

专业实验室建设实施多级论证,首先由所在二级学院开展主体论证,对论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直接负责推荐,双创办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学校结合论证情况决定具体建设安排。

1.建设单位填写《论证书》(附件1),实施二级学院层面的建设论证之后报送材料至双创办。

2.双创办将集中组织相关专家成员开展专家层面的建设论证,给出论证意见。

3.学校将依据论证结果,结合当前可支配经费、配套资源、紧急情况等实际,择机决定启动建设进程。

五、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附件1),最迟于2021322(周一)下班前报送论证有关材料至双创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chaoyu163@vip.163.com

对于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双创办。联系人:周超玉 联系电话:5701258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doc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