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服务

横向项目管理流程

发布者:教学工作(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2-02浏览次数:424



横向技术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备案

1.科研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技术合同文本。

 

2.项目负责人草拟合同,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在OA填写《签订横向技术服务合同审批表》, 上传合同草稿,提交双创办、财务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及院领导审核。取得合同编号。

 

3. 合同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封面填写合同编号,打印合同(一式四份),在OA发起《印章使用审批单》(上传正式合同、合同审批表),双方盖章,法人签字。

 

4. 合同签订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将合同原件1份送双创办备案。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 开展研究工作,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横向项目立项

5.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录入横向项目信息、项目组成员、经费预算,上传合同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填写《威海职业学院横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后,送双创办。

 

7. 双创办审核横向项目信息,负责人签字盖章,立项备案。返还申请书1份。科研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经费到账、登记、报销

8. 开发票。资金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在OA填写《收费申请表》,主管部门选择双创办。审批通过后,到财务处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产生的税金从项目经费支出。

 

9. 增预算。发票开具后,项目负责人在OA填写《收费项目预算增加审批表》,资金性质选择科研收入,主管部门选择双创办,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准确。上传申请书、合同、发票等材料。

 

10. 到账登记。①发票开具后,项目负责人将发票复印件送双创办。②双创办在科研系统登记到账经费。③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填写税金支出,附件上传到账发票。

 

11. 经费报销。①财务系统打印《费用报销单》。②科研系统填写支出经费登记,附件上传财务系统打印的费用报销单、发票(签字),设备再加资产管理系统打印的资产入库单。附件要求清楚,可以做成一个WORD或者PDF文件上传。支出经费登记填写完整后,保存,提交审核。④审核通过后,打印《项目支出经费信息表》,附在报销单上。⑤按照财务处报销流程,整理单据,签字报销。

横向项目结题

12. 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工作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将研究成果交委托方鉴定验收,由委托方填写《横向项目验收结题意见书》。

 

13.项目通过委托单位验收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由所在部门出具 结题意见,交至双创办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委托单位验收结题意见书》、《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和有关研究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13. 横向项目结余经费作为绩效费奖励项目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方案,按照财务处报销流程发放。六个月内完成

 

15.成果登记计分。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组成员排序提出分配方案,录入科研系统。双创办审核登记。

 

 

 

拟定合同注意的要素

 

a. 常用的合同有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具体的合同文本可从下载专区下载,请参考使用“推荐合同文本”;

 

b.标准技术合同的文本比较繁琐,在填写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删减,但是合同的前4~5页需要仔细填写,并请尽量做到不删减,尤其是技术目标、技术内容、技术方法路线、计划进度、有效期限、保密条款一定不能删减需仔细填写;

 

c. 在填写合同时尤其要注意风险承担、违约条款、知识产权侵权或公开条款等,赔偿一定是固定的或可计算的数额,例如:赔偿甲方已到乙方到款额的10~50%;或最多不超过到款额;

 

免税说明

 

a. 只有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免增值税及附加税(约6.39%);

 

b.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c.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d.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e. 下列各项符合c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f.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