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校企办发布时间:2023-04-01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现组织我院2023届毕业生及全体在校生开展答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30日每天进行线上答题

二、活动内容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知识问答

三、参与范围

2023届毕业生及全体在校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等。

四、活动安排

4月1日至30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线上答题。答题分电脑端和手机端。

电脑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官网( http://www.sdhrdpa.com/web/class?cid=1105)输入学校名称+二级学院名称+姓名+身份(毕业生、非毕业生、家长老师)+身份证号, 点击“立即答题”进行答题。

手机端:扫描答题二维码,关注山东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输入学校名称+二级学院名称+姓名+身份(毕业生、非毕业生、家长老师)+身份证号,点击“立即答题”进行答题。

竞赛选手从题库随机抽取40道题目(限时5分钟之内)。其中单选题10道,每题3分,多选题10道,每题5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总分 100 分。参赛选手可重复答题, 每天(8时-22时)最多不超过5次,系统将根据用时和准确率,自动汇总选手成绩,每天24点前发布当天最终排名。

五、工作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调度统计。各二级学院明确竞赛负责人员,每周统计答题参与情况,于每周一报送上一周7天内答题参与人数,填写《威海职业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情况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校企办肖寒丹老师处 

(二)做好组织报名,严格纪律管理。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报名,高质量做好参赛工作参与竞赛的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诚信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扰乱秩序。竞赛主办方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竞赛根据各院校组织重视程度和参赛率设置优秀组织奖,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班主任及辅导员、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文件,做好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助力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

(四)其他要求及奖励参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2.威海职业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情况统计表

3.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政策库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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