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学院2024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方案

发布者:校企办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10

酒店学院2024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以下简称“省厅通知”详见附件 1)及威海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酒店学院2024年专升本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酒店学院2024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红

副组长:张海峰、张雪张文洁

成员:校企办、教学办、学工办相关工作人员、毕业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监督审查,负责专升本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及时关注未取得资格及未录取学生的心理状态及动向,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避免舆情问题的发生。负责协调专升本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处理等工作。

(二)工作分工

1.校企办

负责统筹协调,负责专升本学生的信息的整理报送,全面掌握各类资格考生的报名情况、报考情况、录取情况、升学情况等相关工作。

2.教学办

1)负责综合素质测评中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认定及解释。

2)负责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情况的认定及解释。

3)负责审核并确定学生毕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信息。

4)负责核准学生专科阶段所学公共外语课语种信息(考生的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考生专科学习期间所学公共外语课语种,与考生高考时报考的语种无关,不能由学生自主选择)。

5)负责审核并确定学生学习成绩是否有需要补考重修情况(是否影响当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6)负责核准学籍信息,对应届生源信息提前核准,注意核准在校期间休复学、改专业、改姓名或其他身份信息,及时修改学籍信息,确保应届生源学籍信息与省级学籍库信息一致、与学信网一致,并负责出具相关学籍证明。

3.学工办

1)负责综合素质测评中学生综合表现成绩的认定及解释。

2)负责审核学生专科阶段有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确定报名前处分状态是否已解除(是否影响当年 8 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3)负责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认定及解释。

4.各毕业班班主任

负责向学生传达上级关于2024年专升本工作文件精神,组织2024届毕业生在《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明白纸》签字。收集符合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建档立格学生名单(附件4)并仔细核对,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抵制作弊行为。及时关注未取得资格及未录取学生的心理状态及动向,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避免舆情问题的发生。

二、招生对象

(一)我院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所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

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三)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四)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五)身体健康。

(六)2024 8 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四、报考资格

(一)校荐生资格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 60%(≥60%,不可四舍五入)。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二级学院根据《威海职业学院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附件7)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测算及认定,将符合前 60%资格学生名单进行院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材料及公示合格学生名单等材料按统一要求报送校企办。

2)专科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未进入前 60%校荐生资格名单),由学生本人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二级学院初审合格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将符合此类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 5)、学生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审核通过后盖章报送校企办。此类学生信息等材料按照统一要求报送校企办。

2.无法正常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科阶段有违法违纪处分且在学校上传资格名单截止日前处分仍未撤销者,取消报送资格。

(二)自荐生资格

未获得校荐生资格的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自荐生资格,由学生本人自行申请,由招生高校负责报送。二级学院根据自荐生需求出具自荐生生源学校证明材料(模板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制定),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及佐证材料(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二级学院负责初审,整理汇总,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报送校企办,校企办通过省网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

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4 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学生本人自行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资格审核,提交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由教务处负责出具)、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须证明立功情况与考生本人有关);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负法律责任的承诺。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受奖情况、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合规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新生入学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详见附件1)

(五)大赛保送生资格

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由学生本人自行于 2024年 2 月 27 日前向 1 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由教务处负责出具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5 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由招生高校负责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

五、时间安排

(一)1218——20

各班组织2024全部毕业生在《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明白纸》签字,签字材料需存档备查。确保每位学生熟知2024年专升本政策要求。确定本班符合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资格学生名单并确认其报考意愿。(各毕业班班主任)

1221——1228

1.按专业相同人才培养方案)公示2024届毕业生学业成绩。(教学办)

2.按专业在(相同人才培养方案)公示2024届毕业生综合表现成绩。(学工办)

三)12月29日——1月2日

1.根据“威海职业学院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附件7)要求确定符合前60%资格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核认定。(校企办)

2.符合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资格学生名单和佐证材料,填报附件4。(各毕业班班主任)

3.根据学工办提交的建档立卡资格名单,整理并审核符合建档立卡资格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并汇总。(校企办

13——1月9日

资格公示:1 月 3 -1 月9 日,职能部门审核无误的材料进行院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综合测评测算成绩、排名顺序、建档立卡性质、国赛省赛获奖情况等。(校企办)

(五)1月10日

材料提交:所有公示结果、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符合校荐生资格等学生的信息附件3、4、5)按报送要求提交学校校企办。(校企办)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校荐生

报送信息(附件3):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代码、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等字段信息(考生本人照片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执行)。所有上传平台的考生信息需经过省考院 2024 届生源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比对不通过将无法上传。

(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报送信息(附件4):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代码、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建档立卡所在省等字段信息(考生本人照片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执行),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审核,并进行后台信息比对,比对不通过将无法上传。

(三)照片要求

考生本人照片采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执行。

、工作要求

(一)专升本考试招生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对使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考生作弊者,一经发现,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书。

(三)其他事宜参见附件1省厅通知。

八、各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校企办:赵老师  5710729

教学办:冯老师  5700969

学工办:吴老师  5700978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

2.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明白纸

3.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校荐生资格学生名单

4.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资格学生名单

5.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国赛省赛获奖资格学生名单

6.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工作配当

7.威海职业学院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酒店学院校企办

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