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情况说明

发布者:校企办发布时间:2022-11-18浏览次数:97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和试点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鲁招考【20129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准予威职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我校成为山东省内最早一批自考本科助学试点院校之一。关于自学考试相关事宜做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自学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自学考试专升本专科起点升本科(包括成人函授)入学考试报名条件不同,表现为:

(一)自学考试没有入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包括成人函授)报名条件明确前置学历需达到要求,报考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前置学历如不符合要求,属于学历时间重叠。(详见附件:《山东省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二、关于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及考籍的说明

(一)学历证书的取得及认定: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考生毕业后方可在学信网上查到学历信息。

()考籍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自学考试考生毕业前,考籍有统一的管理要求,其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成绩管理,转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及其电子注册,非学历证书颁发,证书查询认证管理及毕业证书、考籍材料的翻译审核等。(详见链接: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三、关于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编事宜说明

(一)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对报考条件做出如下政策规定: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为再次落实,经咨询国家公务员局工作人员,其给予口头答复:要求考生根据自身学历特点如实填报报考信息,符合条件的即可参加考试,学历是否符合要求,待用人单位政审时进行审核。(详见链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又经咨询相关组织部门,其给予口头答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国家公务员、事业编考试,政审是否符合要求,最终由招聘单位给予具体答复。

四、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成功报考研究生、事业编案例

(一)自学考试毕业生考研案例

1.姓名:张杰

专科院校:淄博职业学院

专科班级:2017年人力资源管理(2020625日毕业)

本科班级:2017级采购管理(2020630日毕业)

研究生学校:北京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研究生(2022年录取)

(二)自学考试毕业生考取公务员案例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自学考试100多名考生成功考研。(详见链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照亮学子考研路》

1.姓名:王金

学校:烟台职业学院
  专科专业:2014级会计电算化3班(2017年)
  本科专业:2014级物流管理(2017年)
  公务员岗位:中共诸城市委第五巡察组公务员(2018年)

(三)自学考试毕业生考事业编案例

1.姓名:王沂鑫

专科院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专科班级:14级新能源1班(20177月)

本科班级:14级物流管理专业3班(20179月)

工作单位:烟台市海阳市事业编(20202月)

2.姓名:索昂措毛

专科院校:济南职业学院

专科班级:17级学前6班(20177月)
本科专业:17级学前教育(20179月)
工作单位:青海省西宁市教师编(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