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

发布者:校企办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分行业就指委,有关用人单位,有关高校: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经用人单位申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现汇总公布有关单位支持的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供有意向的高校选择申报、对接用人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

各省级教育部门和行业就指委要加强组织动员,及时将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本地(本行业)高校,动员高校按照指南说明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请与对接

高校要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鼓励院系和相关部门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高校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指南公布”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2年1115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并于2022年1215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点击“结果填报”(填报窗口11月1日后开放)上传评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及《校企合作协议》。

四、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联系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葛靖阳  010—6609786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王奕淼  010—68352363

 

附件:1.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

         2.第二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3.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2022年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