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 通知

发布者:校企办发布时间:2023-03-12浏览次数:10

酒店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通知

各毕业班班主任: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院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酒店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省级、院级)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酒店学院2023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校毕业生总数的6%,参考《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配额表》,省优、院优毕业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九)在校期间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学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的可优先推荐。

(十)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积极,自觉主动完成就业手续办理,有留威、留鲁意愿的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班请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初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班主任组织入选学生填写威海职业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3省级优秀毕业生线上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2)。

四、时间安排

3月13日——15日,各班级根据要求进行评选提交入选名单并填写附件4《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5《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月16日——20日,院内公示5天。

3月20日——21日,组织省优毕业生系统填报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校企办将省优毕业生设置省网填报权限,并组织省级优秀毕业生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gxbys.cn)在线填写《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院级优秀毕业生线下填写《附件3.威海职业学院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即可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配额表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线上填写)

      3.《威海职业学院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配额表.xlsx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线上填写).docx附件3:威海职业学院2022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