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毕业班班主任: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院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酒店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省级、院级)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酒店学院2023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校毕业生总数的6%,参考《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配额表》,省优、院优毕业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九)在校期间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学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的可优先推荐。
(十)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积极,自觉主动完成就业手续办理,有留威、留鲁意愿的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班请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初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班主任组织入选学生填写《威海职业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3)、省级优秀毕业生线上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2)。
四、时间安排
3月13日——15日,各班级根据要求进行评选,提交入选名单并填写附件4《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5《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月16日——20日,院内公示5天。
3月20日——21日,组织省优毕业生系统填报。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校企办将为省优毕业生设置省网填报权限,并组织省级优秀毕业生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gxbys.cn)在线填写《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院级优秀毕业生线下填写《附件3.威海职业学院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即可。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配额表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线上填写)
3.《威海职业学院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配额表.xlsx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线上填写).docx附件3:威海职业学院2022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