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7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3号)和《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处、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各系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资助项目及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具有威海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具有威海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具有威海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每名学生每学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名学生每学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每名学生每学年分别是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较好。
5.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学科,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进入前10%。
6.综合考评成绩优异,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进入前10%。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进入前30%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条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学科,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需要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惯,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有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在学院日常管理、基础文明行为等方面表现较好,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7.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较好。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惯,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有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在学院日常管理、基础文明行为等方面表现较好。
7.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较好。
8.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单亲子女、重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考虑。
(四)其他评选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上一学年获得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在学期初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未按期注册学籍的;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有故意破坏公物行为的;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的;恶意拖欠学费或有不诚信行为的。
4.学习成绩上学年内有不及格学科的,不能参加国家各类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选及发放程序
(一)各系根据分配名额,首先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同学民主评议,系内评审,等额推荐,并在正式确定学生名单之前,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系师生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
(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系上报名单及材料,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各系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组织报送,同时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填报相关内容。
(三)各系及时提供获得奖励和资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各项奖助学金直接通过银行卡发放至学生本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研究、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要保证所有学生了解各种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方法和步骤,确保评选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必须考虑困难程度,即按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顺序组织评选。
(三)组织民主评议、等额推选时,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关注特殊学生(如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单亲子女、重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的评议情况,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调整,努力做到应助全助。
(四)各系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私分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
(五)如发生不可逆转情况(如退学等),不能或不需要将奖助学金发到学生手中,需立即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不得因此滞留在经办人或其他人手中。
(六)评选名单一旦确定,经学院批准后,不允许更改、替换,也不允许一人顶名,多人均分。
(七)评选结束后,各系要认真总结评选工作,将评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监督和管理
(一)各系要加强对评选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保证整个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使评选工作符合政策规定,让广大学生满意。
(二)各系要妥善保管各种评审资料,学生民主评议选票、初始汇总表等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三)各系要加强对受奖助学生的教育,使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知恩图报、自立自强。同时,要加强对受奖助学生的日常管理,若发现有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行为,除追回全部资助金额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四)各系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具体实施细则。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威职院办字〔2017〕45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条件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条件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必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必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附件2
( —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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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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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学制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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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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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
必修课门,其中及格以上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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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 —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入学时间 | 年 月 | |||||||||||||||||||||||||||
专业、班级 |
| 学制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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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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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 否□ | ||||||||||||||||||||||||||||||
必修课门,其中及格以上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
家庭 经济 情况 | 家庭户籍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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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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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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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认定档次 |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 |||||||||||||||||||||||||||||||
大学 期间 主要 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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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200字以上)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
推荐 理由 (100字以上)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 — 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本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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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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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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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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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经济 情况 | 户籍性质 | A、城市 B、农村(含县镇)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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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主要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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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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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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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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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
院(系)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对:岳海晶 |
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 |